众诚国鉴关于“众诚评级”品牌的声明
近期,因收藏市场中出现“浙江众诚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使用“众诚评级”品牌开展钱币类收藏品包装业务,导致出现不明真相的客户致电我公司,咨询此“众诚评级”与我公司的关系。在此,我公司对此事的前因后果做出澄清,并对我公司客户后续风险进行揭示:
一、北京众诚国鉴收藏品鉴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110102018630611)注册于2015年2月,其前身为北京乐享众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13年5月9日,工商注册号:110117015887498,后因所属业务转移完毕,于2019年完成注销),我公司团队自2013年起,使用“众诚评级”作为我公司的市场化标识在钱币类收藏品市场中展开针对相关收藏品的鉴定、评级服务;多年来,我公司及鉴定团队以专业的素养和认真的工作精神取得了大量的工作成绩,并得到收藏市场的广泛认可和大面积好评。在创立初期,我公司即完成了与多家大型公开市场销售平台的合作,在2014-2017年间,我公司团队完成了国内47家大型文交所钱币、邮品类收藏品的入库鉴定,并取得过程中“0失误”的成绩;2017年秋季起,我公司开始执行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中国古代钱币拍卖专场的全场鉴定,合作至今完美的保障了这一中国古代钱币拍卖第一品牌在拍品质量上的有效甄别,2018年,两场《水归听泉》更是创造了100%成交的喜人佳绩。我公司鉴定团队并于2018年7月成为微拍堂鉴真阁首评机构;同年,我司评级产品完成了中国钱币学会的部分监制和中国文物学会的部分监制对接,并与华夏古泉网签署了永久保真合作协议。
二、在我公司创立早期,即使用四瓣花Logo和NPGS作为我公司评级产品的标识,但随后在商标注册环节发现此两项标识被业务相关方实施了商标抢注(我司在注册审批最后环节发现该两项商标抢注于我司工商注册后15天,同时被抢注的还包括“众诚评级”汉字标识),此时文交所业务陆续展开,因在执行鉴定业务过程中广泛使用签章形式,为维持业务稳定,我司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未作出品牌切换。在文交所业务大面积暂停后,我公司于2018年1月起开始,更换使用“诚”字标为我公司市场标识,并正式完成注册(商标注册号:29009758),同时,弃用原有四瓣花标志和NPGS标识。
三、2019年初,为区分严肃的专业评级业务和产品化收藏品包装业务,我公司内部展开业务切割,并为严肃评级业务注册了“众诚详评(北京)收藏品鉴定有限公司”,并使用该公司独立注册的猫头鹰商标(商标注册号:37767126)作为该公司唯一品牌标识为收藏市场提供严肃的真伪鉴定和保存状态评价服务。并完成了中国嘉德等大型拍卖合作伙伴的鉴定业务平移,以及微拍堂、华夏古泉网等重要销售平台的合作协议转签。同时,我司原主体继续保留“诚”字标作为唯一正式注册商标展开产品化收藏品封装业务。
四、对于近期,收藏市场出现的“浙江众诚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使用“众诚评级”名义及“NPGS”商标和四瓣花商标所展开的钱币类收藏品包装业务,我公司正式声明:
1、我公司及我公司全体鉴定团队成员均与“浙江众诚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2、该公司所从事的以“众诚评级”名义展开的各类服务并未取得我公司任何角度的授权;
3、该公司所从事的钱币类收藏品包装业务既未经我公司鉴定团队审核,也未使用我公司鉴定和评级标准,我公司亦将为此类产品对“众诚评级”系列团队所产生的商誉损毁做出司法响应;
4、除我公司于创业早期所使用的四瓣花及“NPGS”标识外,我公司对近期所产生的“众诚评级”、四瓣花、“NPGS”标识近似产品将不承担任何客服受理,并不接受与之相关的任何错评索赔。
五、鉴于“众诚评级”称号已成为我公司团队一直以来的标志性口碑,而现有四瓣花、“NPGS”、“众诚评级”组合为2020年初新发向市场的包装形式,我公司认为此种品牌使用方法应归为恶意抢注商标和恶意使用,我公司拟对“浙江众诚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提起司法诉讼,并以律师函的形式正式告知我公司所有机构合作伙伴,在售卖“浙江众诚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邮币类商品时可能带来的后续法律隐患。
北京众诚国鉴收藏品鉴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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